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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根据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28号)的规定,我校2021年开展接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21年接收申请的专业及所属学院(部、中心)信息见附件。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同力申硕人数为0-3名。

二、注册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均可申请同力申硕;同时,我校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接收同力申硕资格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目录说明)。

2. 各学院(部、中心)可在条件1要求基础上制定具体申请注册条件(拟注册人员可事先与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1.网上注册

时间:2021年5月26日—6月2日

(1)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力申硕预申请资格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2)按注册系统说明,注册后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信息和打印“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3)下载及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21)”。

(注: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记报名号及查阅注册系统各栏目内容等。)

2.材料审核

请备齐及注册系统(栏目3内)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见系统及各接收单位要求等),由申请专业所属学院(部、中心)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6月5日起(具体安排详见学院、部及中心通知);

提交材料(含电子版文件及扫描图片)  

   (1)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

(2)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原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3.综合评价

截止时间:6月16日

各学院(部、中心)聘请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及评价,如有需要学院(部、中心)可进一步进行评价(包括网上等形式),具体方式和时间等(各接收单位)另行通知。

4.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部、中心)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后(具体见各单位通知),申请人及时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单位签章后须按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扫描件,否则均视为放弃申请)。各接收单位6月17日前将拟注册名单(书面及电子版)报研招办审批及备(书面版审核表、协议书等备案另见通知)

5.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按照协议(及相关通知)要求,均须于6月23日-30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完成培养费网上缴纳,且本人保留缴费凭证截图以备查)。按时完成校收费平台缴费(及研招系统随即关联缴费状态)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按时网上全额缴纳培养费者,均视为本人放弃本次注册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各学院(部、中心)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开展相关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我校同力申硕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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